我们不断的想方设法了解里边的情况,里边的朋友能不能想方设法推动一下?里边的朋也说:“好!我们在里边推,你们在外边喊。里应外合,一定要把这件事做成!”
但是现在看起来,我们的政府做出了一个非常好的回应——2003年6月18日,**院办公会议废除**院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另外制定《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治办法》。——我们取得局部性的胜利!好几个朋友打电话,向我表示祝贺。这个意义不可低估——人民提出了要求,而且这种要求是一种比较愤怒的,政府积极回应了这个要求。这个情况可以说是1949年以来的第一次——从来没有过我们要求废除一个规定,你要求他就废除,有时候是你越要求他就越不废除。这样一个发展就体现了新一届党**,新一届政府尊重民意,体贴民情,群众利益无小事,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精神。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感到遗憾的是,全国**常委会怎么到现在还是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我们看不到他任何积极的去回应我们要求的行为。这就让我感到非常奇怪了,不理解了。那么这是一种政治体制的问题,政治体制不改革,看来**的活力很难被激发出来。
政治体制改革还涉及到自由的问题,尤其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我们看到这些权利正如宪法所承诺那样非常的多元化——比如我们有新闻出版的自由。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跟美国人一样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这样的自由。
但是当你真要去行使这样的权利的时候,就会发现:门口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此路不通!”你没有办法获得这样的权利!——在这个国家里边,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所有的媒体都不允许特权化。我们看到西方国家,绝大多数国家的报纸,电视台都是有私人来办的,而我们的都是由国家来办的。你们知道,国家如果控制了媒体,就意味着政府可以向人民发布对他有利的信息而过滤掉对他不利的信息——我们看到的是一片形势大好。比如文革期间,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我们的报纸天天在告诉我们——头版标题上写着“敌人在一天一天坏下去,我们在一天一天好起来”;“我们的形势不是小好,不是中好,而是大好!”;“我们要胸怀祖国,放眼世界,我们一定要记住,全世界还有2/3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需要我们去解放他!”我们小的时候,教我们被这一段。我们十岁左右的时候,真的生活在很“幸福”的状态之中。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中国是世界最最“富裕”的地方,生在红旗下,长在甜水里。我们一定要去解放美国人民……
你们知道,这完全是一个令人痛苦的结果。新闻控制让我们无从了解外界世界,我们只能是官方告诉我们什么信息,我们就知道什么信息。所以有人批评说《真理报》——苏联**党的报纸《真理报》除了每天的日期是真理外,没有那一条是真理,而是罪恶的谎言报!
我们缺少真实的东西,这是我们媒体管理上的一个问题,那么我们能够改变这样的问题,让我们的人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他们可以随便办报纸,他们可以随便办电台……这都是完全可以的!这是我们的宪法,我们的法规中规定的权利。
我们有宗教信仰自由,但是我们的信仰自由只限于去信仰政府认可的一种所谓正教——基督教,道教,佛教,伊斯兰教……那么信仰自由包不包括信仰邪教的自由?这点在我们的宪法上没有很清晰,很明确的规定。当然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去思考——到底信仰自由是不是只包括信仰政府允许信仰宗教的自由?什么叫信仰自由?
正如言论自由是不是我们只能够说政府同意我们说的话才叫言论自由?你们听没听说过一个美国人和一个苏联人,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人,两个人标榜自己有言论自由——美国人说:“你有这样的言论自由吗?我可以跑到白宫门前,当着我们总统的面,振臂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我们总统拿我没办法,他绝不敢派警察来抓我!这就是言论自由!”苏联人说:“这有什么奇怪的?我也有这样的自由呀!”苏联人说:“我可以到克里姆林宫的门前,当着我们总书记的面,振臂高呼:‘打倒美帝国主义!’”所以看起来是,我们的自由是说政府允许我们说的话,就叫自由!
再比如我们有游行示威的自由,你们知道游行示威是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边,人民表达自己有关事务,尤其是对政府行为不满的常见方式。在西方国家,游行示威是家常便饭,你们到伦敦去参观的时候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国会门口也好,唐人街前也好,常常有游行示威的。他们是划出一个地方来,警察来保护,来维护秩序。然后他们就天天在那里喊,今天这波人来喊,明天那波人又来喊,反正是跟政府过不去!但是我们好像没有这样的游行示威的自由:在美国轰炸伊拉克的时候,全世界都在抗议,我有两位朋友对美国的这样的一种世界警察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也要抗议。这两位朋友到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一直这样锲而不舍的申请,最后直到批准。批准了就要具体规定一下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人数等等。按照申请,在天安门广场集合,然后游行路过王府井大街,然后往右拐,就到了美国大使馆,我们要把我们的抗议书信交到美国使馆去。“哦!对不起,这妨碍安定团结,所以你们游行的地点我们给你确定的北京市日坛公园”。大家知道,日坛公园,一个极小的公园。有一个朋友在网上说“那还不容易!我昨天已经在我家客厅里边游了三圈了!客厅里边游也算!?”公安局说:“那么游行人数,200人太多了,要减少到100人。游行时间从一下午减到一小时之内结束,所以说四点到五点你们可以游一游。另外游行期间,不准喊口号,打标语,更不许接受采访!”这个游行意味着没有人可以出声。但是政府总算批准了这一次游行,不容易呀!所以他们回去以后互相通知了新闻界。结果第二天快游行的时候,公安局打来电话:“请你们来一趟”。然后就去了。“谁叫你们通知新闻界的?”游行组织者说:“法律上没有哪条规定限制我们通知新闻界呀?不打标语,不喊口号,不接受他们采访就行啦呀!他们拍拍照,摄摄像,我们让全世界人民知道,我们在日坛公园游过一次就行了!”“不可以!你们违反了纪律,所以你们游行的人数从100人减到50人,改到中午12:00-1:00,你们回去准备吧!”结果那个人一肚子气:“老子不游了!”结果,我们唯一组织的一场反对伊拉克战争的游行就胎死腹中,令人感到遗憾。我们宪法所许诺给我们的权利到底到哪里去了?我们的政治权利到底还有没有机会去行使?你们知道,我所在的北京大学的学生是最喜欢游行示威的,但是他们经常申请,要么不批,即使好不容易批了,说你们可以往北游,但北大往北就是农村!改革的艰难有目共睹。
但我觉得我们可以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比如说我们能够建立起一种良好的,公正的司法制度,能够强化人民对于司法,对于法院的一种信赖。那么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生态就会发生变化。170多年前法国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在美国考察民主时就说:“在美国,几乎所有的政治问题都会或早或迟的转化成为法律问题,交由法院来加以解决。”所以司法的手段不仅仅是司法狭义的一种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而且他经常介入到政治领域中间,成为一个政治性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三权分立的学说,司法权不仅仅是一个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权力,而且他是一个有政治意味的权力,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所谓三权当中的一权。当美国的现任总统布什和前副总统戈尔先生两个人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对于选票的统计问题,两党候选人发生了争议,最后的解决办法是诉诸法律。总统竞选大家知道发生了争议在许多国家是靠*杆子来解决问题的,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杆子里面出政权”。当然,合法的途径不行,我可以用*,用炮来推翻你,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我们是这样的一种方式。但是在他们那儿,由法院来裁判这样的政治冲突已经成为惯例。
所以我们也寄希望于通过这样一种良好的,公正的司法制度的制约来改变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态,能够逐步使得我们这个国家的人民也能够通过公正的司法来造就一个更加文明的社会,更加自由的社会。这是我多年研究司法制度一直在寄希望的问题。所以我讲,我们可以通过具体的方式来改造价值的类型,我们可以通过某种制度的建设来逐步使这个国家变成真正的我们当家作主的国家。比如说国家的权力受到限制,那么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几乎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事实也是这样。权力是最大的损害者——如果政府滥用权力,比如拆迁,比如南京的拆迁,引发了多大的利益冲突!那么政府对人民权力的侵犯,可以说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里边最值得摒弃的问题。我们刚才说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但是现在看来,我们当前在司法制度领域中间去做文章还很不够,因为现在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的是:司法方面的许多不公正恰好来自于我们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这两个问题交织在一起,我们没法把他简单的说我们真正的司法公正能够最终解决政治体制上的缺陷并把这个缺陷加以弥补,如果政治的缺陷不加以改善,不加以弥补的话,我们的司法的公正实现不了。
前一段时间的扬州的一个黑社会老大的案件,最后判决出来以后,大家感到很震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甚至还引发了对于司法公正的关注。那么就其根源来说,我们司法界在处理这样的敏感重大的案件的时候,背后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操纵我们——《南方周末》从前有一个主编写过这样一句话,特别感人是“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那么我们可以说“中国的司法界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实现不了司法公正”。这个力量的背后的东西就是政治上的东西。由于司法的无力,司法就没办法把一个案件进行公正的,公开的,透明的解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做的判决书里边对刘涌为什么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所做的理由是“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但是本案的具体情况到底是什么具体情况?一点都不具体!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表达。那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的法院不能公开的展现自己改判的理由?我们知道背后有重重黑幕——“陈克杰案”,这样一个大案要案敏感案件,怎么审理的?我们都知道这个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这是一个共和国历史上被处决的最高的国家领导人,但是它的审判过程中却从未公开,可以说是让人感觉到非常的不理解。
当然我跟他无亲无故,我只是感觉到这样一个全世界关注的案件,如果我们不能够公开的审理,公正的审理,我们将会留下长久的遗憾。于是当时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他审查的时候,我赶紧给最高人民法院写了一个奏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能够站在一个公正的立场上判处这个案件。因为如果一个显要人物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得不到保证。我们司法公正是把公正的机会平等的送给每一个人,所以我们必须要保证陈克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但是遗憾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本不听我的话!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委会的人据说传了传我的信,相互一笑,那个意思就是说你看看这个书生。原因在于背后这个政治体制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所以我们必须要两条腿走路,或者按照**同志的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同步进行,我们必须要做这样一种推动。
于是,最近开始了一个非常有趣的新事情,那就是整个的法学界包括整个社会,大家对宪法问题越来越关注。今天上午,我参加了我们法学院教师的一个座谈会,大家聊天,主持这个会的还有一个著名的宪法学家。大家共同感觉,就是:宪法学将会在未来的十年之内,成为中国的显学,成为中国法学界的最重要的一门学问。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最近一年左右的时间,我在越来越想方设法的转向宪法问题。我们要关注根本大法根本无效这样一种令人难堪的,令人震惊的问题,我们要把我们的宪法拯救出来,把我们的宪法激活。所以,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宪政大厦的建筑工一样,我们要建筑宪政的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