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
二、乐助会新标准的作用:
今年,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采用了对本省内九年义务教育实行了减免学杂费的政策,每个学生只需要交纳书费:小学—50元、初中—90元(注:此以广东省为例),而全国**会议也在商讨全国范围内的九年义务教育的减免政策。
为此,乐助会除了保留针对未有减免政策的省份继续延用原来捐助标准外,更时制定了针对省免政策之下的助学标准及策略。
1、制定新的助学标准及捐助对象:
- 对有省免政策的省份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停止助学工作;
- 在原来已捐助学生中,对小数特困家庭的学生继续捐助,捐助标准为他们所交纳的书费;
- 将助学对象全面指向高中学生;
- 经大家广泛的讨论,决定将高中生的捐助标准提高至900元。
2、停止对省免政策下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捐助,其原因在:
(以一个家庭有三个小孩子读书为例,乐助会捐助了二个学生)
- 省免政策前:交200元(一个小孩的学费)
- 省免政策后:交3X50元=150元(三个小孩的书费)
- 即:这个家庭的收入增加了:50元
- 如果我们再继续捐助他们:2X50元=100元
- 那这个家庭增加了:150元的收入
- 这样,捐助人的助学款变成了对这个家庭的扶贫款。
(注:更详细的解析请点击进入:“
省免学费政策下继续捐助学生情况通报”,看二楼)
3、减少九年义务教育的捐助标准原因在:
上述的例子已能详细说明,而且助学与扶贫要区分开来。
4、提高高中生的捐助标准至900元,其原因是:
- 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已不再捐助,社会对高中学生的捐助能力已提高;
- 希望工程及省扶贫办主要集中对九年义务教育的捐助,与乐助会提高捐助标准不产生冲突;
- 高中学生每学期的全部费用(学费、住宿费、伙食费)近1500元,原来的捐助标准对他们的经济压力很大。
新的捐助标准既秉承了原来的积极意义,又与时俱进,而且对学生的实际帮助更为合理。为此,这个新的标准受到当地的助学组织,以及学校、学生方面的广泛认同。
另:
上述的道理,说出来相信任何人都明白,但是,在二年的助学过程中,我们还是发现了社会上存在着一些很不合理的捐赠方法,对捐助学生包罗万象,这种做法,不论是对孩子们,还是对整个社会,这种做法都会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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