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4, 09:00 AM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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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不漂亮 竟带人闹事
晨报讯 小王现年23岁,高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经常和一帮年纪相仿、兴趣相投的朋友混在一起。渐渐的,朋友们都已结婚,单身的小王又寻找一些比自己年龄小的新玩伴,动不动就打牌、泡吧、进洗浴中心。 2008年12月11日晚上,小王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酒过三巡后便提出去洗澡,随后,大家一起来到某休闲中心。休息过后,小王提出要找一个“小姐”到包间洗鸳鸯浴玩玩,大堂经理高某心领神会,很快,安排了一个“小姐”进入包间。待“小姐”进来,小王突然发现她长得“丑”,于是把大堂经理高某喊来“理论”。两人话不投机,继而发生了争执,小王气得摔门而出。 离开后,小王心里并不服气:“老板不上路子,回去找他去!”他立即打电话喊来了自己的小兄弟郭某等人,深夜11点打车来到休闲中心。敲开大门后,众人将前来开门的大堂经理高某拖到了大门外空地,然后围住他,对他拳打脚踢,导致高某面部和全身多处皮外伤,此外就是右眼眶骨折、鼻骨骨折。经法医鉴定:高某右眼眶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日前,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小王被浦口检方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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